*章 总则
一、制定目的
为了加大锅炉设备*技术监察力度,有效防止因锅炉故障发生危险,保护人民群众人身*, 促进*经济发展,工业技术发展,根据《锅炉压力容器*监察暂行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制定了如下关于锅炉*技术监察规程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多类型的热水、蒸汽锅炉及汽水两用锅炉等。
1.锅炉本体
锅炉是由锅筒、管道、炉膛、燃烧设备、受热面、烟道、通风管道、炉墙和除尘设备等组成,有些锅炉还包括了液位控制系统、压力控制系统等,不同的锅炉内部结构不同,所使用燃烧设备、除尘设备等也会有所不同。
2.锅炉内部管道
(1)电站锅炉,包括锅炉主机及锅炉主给水管道、主蒸汽管道、再热蒸汽管道、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电控系统等。
(2)非电站锅炉,可分为无分汽(水、油)缸的锅炉和有分汽(水、油)缸的锅炉。无分汽(水、油)缸的锅炉包括锅炉主机、锅炉给水(油)阀出口和分汽(水、油)缸出口*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;无分汽(水、油)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(水、油)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。
3.锅炉*仪表
一般很多锅炉会配置*的液晶显示屏仪表盘,包括压力测量装置、液位测量装置、温度测量装置等,并且会配置*附件保障设备运行*,如*阀等。
4.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
辅助设备主要是指锅炉的燃烧设备、辅助设备等。
三、不适用范围
本规程不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压锅炉和原子能锅炉。
四、锅炉设备级别
锅炉设备根据其工作压力分为了A级、B级、C级三个等级,其中A级是指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.8MPa的锅炉,B级是指额定工作压力大于0.8MPa且小于3.8MPa的锅炉,而C级是指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0.8MPa的锅炉设备。
五、特殊情况处理
相关单位如果采用新的结构、工艺、材料、技术等,或者出现其他重大问题,与本规程有出入的,应当向*质检总局特总设备*技术委员会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方案及实验条件和数据,经由专业的技术委员会评审后,上报*质检总局核准方可进行投入试用。
*章 要求说明
一、材料
1.基本要求
锅炉内使用的受压元件、承压构件以及焊接材料*符合*行业标准,应当具备足够的强度和韧性,保证具有良好防腐性能。
2.性能要求
锅炉内部各个部件应满足相应的*规定标准,达到使用要求。
3.材料选用
要求锅炉内钢板等部件要有一定的延展性,具有抗冲击能力,很好的支撑着设备整体保持稳固,其他部件也都要符合要求,达到一定的规范标准,材料选用应根据不同类型锅炉设备进行适当选择,不可乱用、混用。
4.技术要求
锅炉设备焊接等技术要求需要专业人员执行,保证是被整体完整性,密封性,生产合格的锅炉产品。
5.锅炉验收
锅炉后期完工验收过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,每一部分进行完工后的试验、检测,确保设备投入使用后的*性,可靠性。
以上通过几个方面,简单叙述了2018新锅炉*技术监察规程,希望能够为广大锅炉设计、制作、生产行业及锅炉购买者提供有用的帮助,其他锅炉相关知识请关注我司动态,我们将定期分享锅炉相关知识。